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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彦卿
 
 
2008-11-23 13:37:10  
我父亲在工作期间手臂粉碎性挠骨骨折,现在在医院手术后第7天!院方要求出院!出院后,假如要一次性赔偿,缺少依据的话,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解答:您好,首先应当申请工伤鉴定,如鉴定为工伤,可根据伤残等级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陈超
 
 
2008-11-23 12:28:10  
有人到我家用镰刀到我头砍受伤和耳朵和后边.他们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解答:您好,是否涉嫌犯罪应看你所受伤害的程度及对方的相关情节。如果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含轻伤)以上伤害,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进
 
 
2008-11-20 14:54:18  
我是北京市西城区的一名老师。我们区现在正在给老师算住房一次性补贴。我和我先生都没有分配过住房,住在我公公家,公公的住房超标,我先生还有哥哥,可我们区房改办硬要把我公公的超标部分算在我头上,把我算成有房户。他们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该怎么办?
解答:您好,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规定,“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因此,房改办的计算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你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请求解决。
王先生
 
 
2008-11-19 19:54:59  
数月前,公司派我和几位同事去国外出差工作,应该算是派遣,公司承担我们在国外的所有费用,但公司却已出国学习研修的名义(就和公司出钱培训的意思差不多)让我们签一个"不合理合同",让回国后1年内不允许离职,否则要赔偿公司提供给我们在国外出差时期的所有费用(包括往返机票,吃住和生活补助,数额不小).本来就是出差,也没学习没研修啥的,根本性质就不一样,这出去给公司干活的,离职还要赔偿,这不跟自费出差一样吗.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想辞职.请问我该陪这钱吗?或者怎么解决呢?
解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确属公司出资培训,公司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你对是否属公司出资培训不认可,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王诗蓉
 
 
2008-11-19 16:11:06  
你好。我最近在朝阳的象国国际订购了一部DV,但是他给我寄过来的和我订购的很不一样。后来他说是发货发错了。在后来呢他说可以帮我退货,叫我把帐户给他。可是过了好多天了。他们总是找各种理由不给我打钱过来。现在呢连我电话都不接拉。请问着是属于诈骗吗?
解答:您好,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如你所说属实,销售者应构成“欺诈”而不是“诈骗”,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请求处理。
木头人
 
 
2008-10-20 12:37:45  
请教一下。 我一个朋友今年9月考入农村信用社,同月也参加了公务员考试。之后她先去农村信用社上班了,见习期是6个月,也就是到09年1月份见习期满。但在11月份公务员笔试通过了,并通知她去面试,但面试需要单位同意,但她又没和信用社说,如果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见习期和试用期是不是一样?她想辞职可不可以?会不会影响公务员的面试?她还交了保证金,这样属不属于违约? 静候答复!谢谢了!
首先,你和信用社的合同签了没有?对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你可以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可。试用期后,你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收取保证金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返还。谢谢你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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