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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和男友结婚登记近一年,现在我们想分手,我想请教一下三个问题:1.男方以前给的彩礼是不是要还给男方;2.他购房首付时我家里也出一部分了钱,是算投资,还是算赠予;3.房子现在增值了,增值部分我能不能按比例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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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专业律师解答如下:
1,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综上所述,你的情况应该不属于(一)、(二)项情形。如果属于第(三)种情形,则应该返还。
2,是投资、赠与还是借贷关系,以当时双方的意思表示为准。如果诉讼的话,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如果现有证据无法确切证明当时双方的意思表示,则要综合考虑当时的情形确定。这个问题也将是双方律师辩论的焦点和最大空间。
3,第3个问题实际上和第2个问题相一致,如果是投资,则可要求按比例分割增值的部分。如果是赠与或者借贷,你就不能主张分割。
感谢你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致电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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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派出所的民警可以拦车吗?随便扣车吗?
我今天早上上班,忘记带行驶证了,给我们这边的民警和联防队的人拦下,把我车也扣下了,还要罚款,这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还有要投诉他们怎么投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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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专业律师分析如下:
根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在进行处罚、扣押等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其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据此,行政机关应主动向你告知其所依据的法规依据,并向你出具处罚通知单。如果民警和联防队员未履行上述程序,则属于程序违法。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作为行政机关,具有对自己行为的合法、合理性予以证明的责任。同时,上述法律也规定,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复议或者诉讼。
感谢你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致电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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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时与开发商谈的补充条件是手写的,已有签字,还用公正吗?他现在反悔违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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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专业律师分析如下:
1, 协议无需公证,双方签字后生效。
2, 如果对方反悔,属于单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一并要求。
感谢你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致电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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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老师好,请教你们一个问题:我前些时候来的广东惠州,在一家电路板公司打工,说好一个星期的试用期,在第七天的时候,我以口头形式向主管领导以不适应工作为由,提出了辞职.今天因为工作比较忙,同事忙不过来,我帮忙做了一会,再去要求辞职.(已签劳动合同,但属于我那份一直没还给我)公司领导说试用期内辞职不支付工资.我想老师们告诉我,如果我想讨回我的劳动所得,我应该参照哪些法律呢!要细到哪一条.谢谢你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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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专业律师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你们当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感谢你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致电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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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房东两次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拿钥匙开的我的房间这算不算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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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专业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隐私权目前尚未被立法明确确定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大都以侵犯隐私从而导致侵犯名誉权或其他权利或判案的依据。所以,仅仅是起诉对方侵犯隐私权,则未必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如果你起诉,建议你寻找具有立法依据的诉讼请求,从而才能增加胜诉的几率。
同时,房东虽然是房屋所有权人,但他已经将房屋出租给你,所以他的所有权应该受到你的使用权的限制。他没有权力私自打开你的房门。你可以要求对方将钥匙交还给你,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据此起诉对方。
感谢你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致电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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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哥有一个同事叫黄亮,27岁,在一个农村高中当老师。他家房子附近堆了一个柴草堆,很多年了。最近他的邻居在柴草堆旁边盖了一个仓房,可能是嫌柴草堆碍事,在没征得黄亮同意的情况下把柴草堆挪走了。黄亮去理论,他和他母亲都被打了,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邻居家的女主人用做饭的勺子来打黄亮,据黄亮自己说他只是挡了那个勺子一下,但邻居女主人说黄亮打她了并使自己流产了,现在在医院里,并且要告他。调查人员只是听取了另一方几个证人的证言说黄亮打她了,并没有来黄亮这一方调查取证什么的。
这就是这件事的整个经过。我想问一下,如果从正当防卫这个角度来辩护应该怎么组织,如果不应该从这个角度那么应该从哪个角度?调查人员的取证是不是有错误?要搜集那些证据才对自己有利?希望老师能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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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专业律师解答如下:
你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通过调查取证,回复事实真相的问题。根据我国律师法和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为办理案件,具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因此,你如果想调查取证,最好能通过律师去进行。一方面律师比较专业,知道调查证据的范围和手段。另一方面,你将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或者代理的时候,律师会基于之前的调查工作对你的案情更加了解。这样对维护你们的利益是有很大好处的。
感谢你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致电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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