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东城区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向法律援助受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便于受援人自主选择法律援助人员,依据《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和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实行“点援制”与“指派制”相结合的法律援助制度。为切实保障此项制度的顺利开展,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拟建立法律援助人员名录,请驻区各律师事务所积极支持配合,确保法律援助人员名录的建设,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行良好;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
(三)执业两年以上,通过本年度年检注册,从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惩戒的。
(四)具有诉讼工作经验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
(二)律师事务所审查同意;
(三)申请人填写《东城区法律援助人员名录加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向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表》和加盖本所印章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邮箱。
(二) 照片为执业证同底二寸免冠照片
(三)提交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20日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东城区法律援助人员名录加入申请表
受理申请单位: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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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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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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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律师
执业证同
底二寸免
冠照一张)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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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执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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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
党派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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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
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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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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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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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
状况 |
执业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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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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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执业
方向
(业务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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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人确认
签字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
律师
事务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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