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蓝向东率该院检察官一行六人,到本所进行调研活动,本所律师及大成所、中闻所、英岛所的律师代表共计26人参加座谈会。
蓝向东检察长向律师们介绍了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东城区检察院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情况,包括检察系统内部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细则、检察系统自侦案件的要求、案件操作流程等问题。同时检察长谦虚地反复向律师们征求对东城区检察院开展刑事诉讼活动工作的意见,并征询改善方法。
与会律师普遍称赞东城区检察院积极、务实地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的良好做法,并对该院与律师保持的良好互动关系表示感谢。同时,与会律师提出一些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与检察官们进行了热列的讨论,例如,会见难、非法证据排除、案件进程透明度、诉讼环节转换时通知辩护人、阅卷便捷方式、检察官听取辩护人意见、取保候审措施、刑事附带民事实践等等问题。
座谈会由本所名誉主任许兰亭律师主持,蓝向东检察长及检察官们对律师们积极参加座谈会并踊跃提出问题表示高兴和满意。检察官与律师的积极互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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