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执业以来参与及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拥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及对案件精确把握的能力,在承办案件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法律实务经验。曾参与承办: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某某案等“重庆打黑”系列案;
赤峰周某被控“涉黑”案;
原菏泽市副市长、政协副主席朱某某被控受贿案;
原河南省安阳市市委副书记李某某被控受贿案;
原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某某”被控贪污案;
原北京市密云县信访办主任张某某被控受贿案;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主任被控强奸案;
高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张某某故意伤害案(致人重伤,被判处缓刑);
雷某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判处缓刑);
王某运输毒品案;
米某某巨额诈骗案;
明星林心如、伊能静、熊乃瑾授权代理一系列名誉权、肖像权案件。
本人在承办案件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细致、准确把握案件脉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受到了当事人的尊重与好评。此外,为维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权益,本人还承办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为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提供了帮助。
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在我国对于办案单位和律师都还属于“新兴事物”。本人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集中办理了几起强制医疗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与办案单位、医疗单位、病人家属积极沟通,探索办案思路,圆满完成任务,为后续大量的类似案件积累了法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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